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財政局 關于提高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民政局、財政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公共服務局、財政局,萬盛經開區民政局、財政局: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提高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717 元提高到 735 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 581 元提高到 600 元。
二、提高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從每人每月?932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955 元。
三、提高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與補貼標準。機構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標準從每人每月?1582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1605 元;社會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標準從每人每月 1382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1405 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標準從每人每月1382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1405 元。
四、提高救助機構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市救助站乞討人員生活保障標準參照城市低保標準執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35 元。
五、調標執行時間建議
調整后的標準從?2023 年 9 月 1 日起執行。城鄉低保分類重點救助標準、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市級補貼標準保持不變。各區縣(自治縣)民政、財政部門要切實按照本通知要求,務必落實安排社會救助專項資金,加強規范管理,確保社會救助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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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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