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提出綜合研判意見,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駐足部隊、民兵組織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及志愿者等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地震防治和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跨區域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組織編制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安全生產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并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先進適用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面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根據《中共重慶市大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應急管理局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大足委編委〔2024〕91 號),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調整事項如下:
1、將負責區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劃入區發展改革委。風險監測和防災減災科不再承擔相關職責。
2、進一步明確防震減災救災職能職責。負責本級防震減災規劃、權責清單等編制與實施,承擔轄區內地震監測預警站網規劃、建設和運行維護,負責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負責轄區內地震活動和異常信息核實報送工作,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事中事后監管、地震災害風險調查評估和區劃等震害防御基礎業務,負責地震群測群防、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和防震減災技術推廣,依法開展防震減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編制地震應急預案,做好地震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災情調查以及災后恢復重建等相關工作。防震減災救災相關職責由風險監測和防災減災科承擔。
3、主要職責中“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的表述刪除,繼續承擔相關具體工作。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主要職責中“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調整為“承擔應對重大災害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
4、與區發展改革委有關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負責事故災害救援裝備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區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